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洛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2016~20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2016~2020)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09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097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洛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2016~2020),312200.00元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并提交采购人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6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6月2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为本次招标项目(洛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2016~2020))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12200.00元,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573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建新、杨谈蜀、赵安仁、徐东明、李东伟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379-6330301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