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原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奖励资金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原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奖励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原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奖励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新交原16-00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11447.69元
拟任项目经理:徐飞
建造师注册号:苏23210110991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4)0037449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
中标金额:911447.69元
拟任项目经理:毛明立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1327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1178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57020.07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镇华
建造师注册号:闽2351111335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闽建安B(2011)000007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原阳县水利局招标办
电话:0373-7291634 传真:0373-7291634
邮箱:sljzbb@126.com
邮编:453500
地址:原阳县西干道30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3-7284038 传真:0373-728463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5516905520 传真:0371-55153019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