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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电缆及管道临时拆除移位和后期恢复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054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电缆及管道临时拆除移位和后期恢复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电缆及管道临时拆除移位和后期恢复工程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6〕3054号
评审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6年06月23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还须具备下列资格:(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及安全考核证。 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以备查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领购文件不接受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刘远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169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7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0651-160907Z.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6年06月22日 583,828.00 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通顺街西二区1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平    温彩虹    翟兴宽    孙艳    高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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