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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6: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6-10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6-1012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135787756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大刘公路以北,延寿路以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先生 1357877560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

(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12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长双发改审批字【20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

本项目招标共分5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招标内容: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新建厂房F1、F2、F11、F12共四栋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招标内容: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新建厂房F3、F4、F5、F6、F7共五栋工程施工;

三标段施工招标内容: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新建厂房F8、F9、F10、F13共四栋,一栋维修车间,一栋燃气锅炉房工程施工;

四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新建厂房F1、F2、F3、F4、F5、F6、F7、F11、F12共九栋工程监理;

五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新建厂房F8、F9、F10、F13,一栋维修车间,一栋燃气锅炉房共六栋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31102.40平方米,新建13栋生产厂房、1栋维修车间和1栋燃气锅炉房。

2.3 建设地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大刘公路以南,延寿路以东。

 2.4 施工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总工期:146

监理服务期: 2016年6月24日2016年11月16日

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6建筑面积:131102.40平方米

2.7质量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四标段、五标段监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报名时持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持原件)

3.3资质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持原件)

四标段、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持原件)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无在建工程。(报名时持原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无在建工程。(报名时持原件)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报名时持原件)

3.6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报名时持原件)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5日至2016 年0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体现项目监理姓名)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图纸不收费,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6月16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 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大刘公路以北,延寿路以东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3578775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0431-8958363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6年05月25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 0431-895836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5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16日

总中标金额:4642.190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长春市吉通水岸建筑有限公司

4642.1903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牟永洪、时向民、齐晓霞、姚丽清、乔淑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6年06月16日下午13时0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 目 名 称 :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中德工业园四期基本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 目 编 号 :DQZB2016-1012/2

开 标 日 期 :2016年06月16日下午13时00分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预 中 标 人 :长春市吉通水岸建筑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格 :人民币:肆仟陆佰肆拾贰万壹仟玖佰零叁元¥: 4642.1903万元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19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431-89583630

日期:2016年06月17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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