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公告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的委托,就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BBY2016-07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BY2016-077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联系人:胡旭彤、郭华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1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军红 0311-852179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BY2016-077 报送时间2016年5月13日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15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军红 0311-8521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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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548810 8928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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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金额: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366099.28元 |
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工期:45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许可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1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现金发售:500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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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2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
项目联系人:胡旭彤、郭华 |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87548810 |
备注: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旭彤、郭华 0311-89281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0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河北神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130124308073935R
中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108号
中标金额:365164.60元人民币
工期:45日历天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素棉、李秋红、尹秋生、崔乃发、梁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设维修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