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GS(CZ)2016013GDX】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新县公安局 ;的委托,就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S(CZ)2016013GDX)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S(CZ)2016013GDX
项目名称: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47117959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大新县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工,1597771143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1347117959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6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0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嘉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钦州市城中路中段(广厦花苑)7幢503号; | 594.002255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韦江彦、苏朝平、李宜强、叶祖东、梁仲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大门、围墙、挡土墙、车位、涉案财物存放
场、露天靶场、训练跑道、球场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
量清单为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新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6月8日就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S(CZ)2016013GD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大门、围墙、挡土墙、车位、涉案财物存放
场、露天靶场、训练跑道、球场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
量清单为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5月16日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四、评标日期:2016年6月8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第四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韦江彦、苏朝平、李宜强、叶祖东、梁仲元;
采购人代表: 黄敏雄、潘炳雅 ;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嘉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钦州市城中路中段(广厦花苑)7幢503号;
3.中标金额:(大写) 伍佰玖拾肆万零贰拾贰元伍角伍分(¥5940022.55 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大新县公安局 ;
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
联系人及电话: 冯工,159777114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3471179592
3.监督部门: 大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3623021。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大新县公安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