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投资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府采购中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附件)
变更公告
各投标方: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4月26日发出的南阳市财政投资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NZZCGK2016-019),作如下变更: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中D 投标文件的制作:
(12)投标人2014年纳税证明及2014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为(12)投标人2015年纳税证明及2015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投标书:
4、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变更为4、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2015年度投标人纳税金额 | 2014年度 | |
(4)2015年度投标人缴纳社保资金数额 | 2014年度 |
变更为
(3)2015年度投标人纳税金额 | 2015年度 | |
(4)2015年度投标人缴纳社保资金数额 | 2015年度 |
其它要求不变。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9日
延期开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4月26日发出的南阳市财政投资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NZZCGK2016-019),应采购人要求,开标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3日
更正及确定开标时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4月26日发出的南阳市财政投资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NZZCGK2016-019),应采购人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项项目要求中:
7、“中标人出具的审核成果,经委托方复核或稽核后,误差超过±3者,扣除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并终止合同;”变更为 7、“中标人出具的审核成果,经委托方复核或稽核后,误差超过±3%者,扣除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并终止合同;”
二、第三部分、投标须知G项评分标准,第一标段评分标准第5项投标人业绩中:
(2)“2014年以来单笔一亿元以上工民建项目预、结算或招标控价每个2分,满分6分;”变更为(2)“2014年以来单笔一亿元以上市政、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民建项目预、结算或招标控价的,每个2分,满分6分;”
三、第三部分、投标须知G项评分标准,第二标段评分标准第5项投标人业绩中:
(2)“2014年以来单笔工民建项目3000-5000万元预、结算或招标控价每个1分,满分6分;”变更为(2)“2014年以来单笔3000-5000万元市政、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民建项目预、结算或招标控价的,每个1分,满分6分;”
四、第三部分、投标须知G项评分标准,第二标段评分标准第3项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造价员达到8人的基础上,每多一人得1分,最多得7分;” 变更为“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达到8人的基础上,每多一人得1分,最多得7分;”
五、第三部分、投标须知G项评分标准,第一标段评分标准第5项投标人业绩中:
去掉第3项,即“投标人为‘农运会’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或者为2014年以来审计部门定点服务单位的加3分,根据其相应的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打分。”
投标人业绩“满分15分”变更为“满分12分”。
第一标段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变更为97分。
六、第三部分、投标须知G项评分标准,第二标段评分标准第5项投标人业绩中:
去掉第3项,即“投标人为‘农运会’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2014年以来为审计部门定点服务单位的加3分,根据其相应的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打分。”
投标人业绩“满分15分”变更为“满分12分”。
第二标段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变更为97分。
七、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7时之前。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7日上午8时-9时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招拍挂大厅)。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7日上午9时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招拍挂大厅)。
十一、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果需要电子版,请直接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其它要求不变。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