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HZBBCG2016工字63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BBCG2016工字63号
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刘业华
联系方式:0774-510881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361号恒宇科技大厦11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业华 电话/传真:0774-51088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HZBBCG2016工字63号
(3)项目地点:贺州市贺街镇沸水寺附近。
(4)项目概况:占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00㎡,拟建酒店综合楼及其全局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50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含概念规划)、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设计服务全过程】;(2)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等。
(6)工作周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365日历日):
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120日(以最终核定工期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0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钟山县城北门桥小区(二桥滨江路145号) | 3464.65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建情、钟侠、周厚龙、李健、罗运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HZBBCG2016工字63号
(3)项目地点:贺州市贺街镇沸水寺附近。
(4)项目概况:占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00㎡,拟建酒店综合楼及其全局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50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含概念规划)、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设计服务全过程】;(2)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等。
(6)工作周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月”均指自然月,“年”均指365日历日):
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120日(以最终核定工期为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八步区临贺山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HZBBCG2016工字63号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单位 | 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0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项目概况 | 占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6000.00㎡,拟建酒店综合楼及其全局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500万元。 | ||||||||
中标范围 | 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6月07日08时30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6月12日17时30分 | ||||||
拟中标人 | 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系数 | 98.99% | 设计报价系数 | 98.99% | |||||
工作周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 120日。 | ||||||||
项目总负责人 | 陈典高(高级工程师,专业:土木工程) | ||||||||
项目经理 | 李飞(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桂245131545042;诚信卡号:082074) | ||||||||
设计负责人 | 卿小华(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024500197)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系数 | 98.12% | 设计报价系数 | 98.12% | |||||
工作周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 120日。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李剑(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 | ||||||||
项目经理 | 罗桂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桂245101015963;诚信卡号:081767) | ||||||||
设计负责人 | 黄志诚(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134500401)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 |||||||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系数 | 99.96% | 设计报价系数 | 99.96% | |||||
工作周期 |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批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暂定为 120日。 | ||||||||
项目总负责人 | 钟显泉(工程师,专业:工民建) | ||||||||
项目经理 | 何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桂245151551066;诚信卡号:082191) | ||||||||
设计负责人 | 古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081103519)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5281873 | ||||||
招标人: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