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春水镇美丽乡村(第二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1: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标结果公示 | ||||||
项目编号:泌资建【2016】026号 工程名称:泌阳县春水镇美丽乡村(第二期)建设项目 | ||||||
标段 | 推荐名次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拟任项目经理 |
施工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迅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596356.28 | 90日历天 | 合格 | 张排伟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595590.41 | 90日历天 | 合格 | 杨超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蔡县龙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597034.91 | 90日历天 | 合格 | 和军民 | |
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10000 | 施工全过程监理 | 合格 | 赵永强 |
公示时间 |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8日 | |||||
投诉 | 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人提出质疑或投诉的还需同时提交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电话:0396—7916110 |
泌阳县春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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