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09:26: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6003821.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500493400263201516F021040项目名称G220东郑线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项目所在地东营市建设性质大中修
招标备案号JL201605103-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L201605103招标类别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项目立项文号鲁交规划【2016】96号
项目法人单位东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65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省财政出资、地方投资,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桩号K29+088-K53+982,全长24.894公里,一级路,路面宽度22-36米,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4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招标范围: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监理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2.2标段划分1.标段名称: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标段号:第一监理合同段,起始桩号:K29+088,结束桩号:K53+982,标段长度:24.894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G220东营区东青路口至新博路口段大中修工程
 (第一监理合同段)桩号K29088-K53982,全长24.894公里,一级路,路面宽度22-36米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服务经历,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或冻结)超过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被交通运输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被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降低信用等级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环保上岗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一、试验、检测设备,二、办公设施及车辆
分包要求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无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06-01至2016-06-0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53号(东营源通宾馆A座108房间)
4.3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6-21 10:30,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3号,东营蓝海大饭店一楼东海厅
5.3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4.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补充信息  无。
8.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单位或机构名称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2-1号山东大厦
邮政编码257091250000
联系人赵新涛赵峰
电话0546-808503813256755789
传真0546-80850380531-67897879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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