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JSZC-G2016-03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邳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PPP项目进行评审,对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定预中标人。并对预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4月1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 2016年4月27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预中标公示。 二、评审及确认谈判信息: 日期:2016-4-26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大厅 评审小组:黄珑、顾宁、卞弘毅、刘丹、万璐、李强、陈明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及评审小组组成的工作组。 三、评审、确认谈判预中标结果: 确认谈判备忘录内容: 1、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对以下协议条款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并与采购人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协议名称 | 原协议条款及内容 | 优化或调整建议 | 是否接受优化或调整建议 | PPP项目合同 | 7.2.2 本项目用地分情况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获得,其中铁路专用线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用地乙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除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以外的其他用地乙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建议与招标前置条件描述一致:“本项目用地分情况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获得,其中铁路专用线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用地项目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除港区内段(卸车场部分)以外的其他用地项目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接受。 | PPP项目合同 | 6.3 前期费用与11.1“A=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 | 建议明确前期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范围。 |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合资协议 | 2.1 各方承诺与保证 | 建议增加乙方承诺“为项目公司配备满足各项管理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 | 接受。 | 除以上优化及调整以外,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未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提出不利于采购人的偏差,承诺不再对拟签订的协议文本内容提出任何异议、质疑及修改意见(为完善法律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及时签订项目相关协议,履行协议中约定义务。 2、双方同意项目公司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政府对运营质量的绩效评价及考核,接受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因已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率先达成一致,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件规定,确定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 中标报价:铁路专用线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5% 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邳州市长安路行政中心16号楼 联系人:聂新兵 联系电话:1377583856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17室 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68520 传真电话:025-83668500 邮政编码:210009 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