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采购评审委员会推荐提出了候选中标人后,政府采购人,即项目实施单位江苏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位于江苏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16:45。经协商,与第一候选中标社会资本即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一致,该投标人依法成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双方就项目合同可变细节进行多次磋商后,为加快推进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如下内容:
1. 社会资本方保证按1000万美元的总额完成外资,考虑商务相关规范的实际操作性,不在合资项目公司中完成,由社会资本方另外设立外资投资公司在2016年内完成。
2.合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亿元调整为1亿元,双方出资比例不变,仍为政府方30%,社会资本方70%。
其余部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PPP模式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签署了本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认了将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的项目PPP模式合作框架协议文本。
鉴于双方已签署了确认谈判备忘录及拟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的项目PPP模式合作框架协议文本,故可以认为项目采购成果确认谈判业已圆满结束,现对采购确认结果进行公示。
洪泽食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PPP模式社会资本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小组
2016年4月22日
谈判工作小组成员与专家成员:
余刚、陈诚、丁君、高明、王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