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就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城南林木生态园PPP项目进行评审,对候选社会资本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定中标人.并对预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城南林木生态园PPP项目 YCCG1602-0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2016-3-21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2016-4-12发布本项目预中标公示)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4-11
评标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4楼谈判一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施飞 姚广中 沈晓晔 秦亚飞 侍洪林 刘红彬 薛永春
监委:费兆照
招标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及评审小组组成的工作组。
四、评审、确认谈判及预中标结果:
确认谈判备忘录内容:
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响应确定谈判内容并承诺如下:
1、项目合作期限及期满移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40年。项目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或者政府方的指定机构(单位)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的移交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其中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实行无偿移交,苗木等可流动资产根据评估双方协商进行有偿移交。
2、PPP项目合同第28条增加: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乙方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第一次审计工作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审计工作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审计延迟的,甲方应在约定审计完成时间后的30天内完成支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审计延迟的,甲方在实际审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支付。
3、将合作协议书及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中的鉴证方调整为授权方。
4、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承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内容均予以响应。
因已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率先达成一致,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件规定,确定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预中标社会资本。
预中标报价:83411180元,综合下浮率3.5%。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1401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人:车蓉蓉、陈艳
联系电话:0515-69083506
传真电话:0515-86663182
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06室
邮政编码:224005
网 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盐城城南林木生态园PPP项目合作协议书(报审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