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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电梯采购及安装【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的委托,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电梯采购及安装【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中标结果公告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电梯采购及安装【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刘玮

联系方式: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振南 138781325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内,项目采购乘客电梯4台,客梯1台;采购预算价:14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玮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0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01日

总中标金额:13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宏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广西宏汇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6号天昌东盟中央城A1栋1508号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天昌东盟中央城A1栋1501号房 137.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海燕、赵俊哲、余永康、王平、韦坚(组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内,项目采购乘客电梯4台,客梯1台;采购预算价:14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5月30日就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电梯采购及安装【QXCG2016E002/FW(6)2016030GNN(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内,项目采购乘客电梯4台,客梯1台;采购预算价:14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ignore=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5月10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5月30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韩海燕、赵俊哲、余永康、王平、韦坚(组长)

采购人代表:卢振南

    五、中标信息:

   1.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宏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广西宏汇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6号天昌东盟中央城A1栋1508号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天昌东盟中央城A1栋1501号房

3.中标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1375000.00元)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卢振南       138781325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刘玮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969)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招标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6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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