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之朴中学大门、坡道、浴室及零星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巩义市之朴中学大门、坡道、浴室及零星改造工程
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之朴中学委托,就巩义市之朴中学大门、坡道、浴室零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之朴中学大门、坡道、浴室零星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6】2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地点:巩义市之朴中学;
2、建设规模:大门、坡道、浴室及零星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302.8㎡;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6年5月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景延克、乔世卿、李林会、刘振普、傅豪函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之朴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 陈女士
电 话:13783423803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