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项目询价采购终止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项目询价采购终止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询字〔2016〕25号。
2、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3、项目清单: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详细信息见采购公告。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5月31日。
2、评审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4169室。
3、评委名单:潘峥、郭志勇、刘艳芳。
4、评审详情:经询价小组综合评审,仅有许昌市欧泰家具有限公司、长葛市年年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三、联系事项
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艳芳 18768830928。
四、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询字〔2016〕25号。
2、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3、项目清单: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详细信息见采购公告。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5月31日。
2、评审地点:许昌县兴业大厦4169室。
3、评委名单:潘峥、郭志勇、刘艳芳。
4、评审详情:经询价小组综合评审,仅有许昌市欧泰家具有限公司、长葛市年年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三、联系事项
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艳芳 18768830928。
四、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当事人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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