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WJZC[2016]XJ100
二、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5月31日下午15:30整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名单:李京、慈教进、赵建志
四、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纽耐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138155.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2号楼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颂佳智能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柒佰捌拾玖元整 (¥:138789.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10号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轩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壹佰肆拾玖元整 (¥:139149.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72177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539998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期: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