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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县财政局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31 10: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财政局委托,就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一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服务机构采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失败,现就二标段车辆拍卖(整备费)服务机构采购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嵩财购[2016]0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二标段车辆拍卖:整备(发动机清洁、内饰保洁、外部清洗):0元/辆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6523日至2016526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5月30日嵩县财政局9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杨跃战朱会琴张明杰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德惠拍卖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雅香金陵大酒店商务楼410室

八、成交金额:车辆拍卖:整备(发动机清洁、内饰保洁、外部清洗):0元/辆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531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嵩县财政局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县城白云大道东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79-66335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    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十五、附:嵩县财政局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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