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开标会议于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大李庄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XRZB-2016-0428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大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仟陆佰贰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伍元伍角整(¥:16246115.50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庆龙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7090924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06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仟陆佰叁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伍角陆分(¥:16329981.56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永央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1122565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39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仟陆佰叁拾捌万壹仟叁佰零玖元肆角捌分(¥:16381309.48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远亮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011198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建安B(2012)0056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7622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38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