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承贷主体选择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0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BSTHCZ 2016-15:保山市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承贷主体选择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标公示
保山市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承贷主体选择于2016年5月26日在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并经谈判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1、中标候选人为: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名次 | 中标候选单位 | 中标价 |
保山市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承贷主体选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86000.00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70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8200.00元 | |
说明:公示期满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采购预算:9.00万元 |
2、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6.5.27),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投标人应先将书面材料交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回复,投标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后,请本次投标的相关企业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有关事宜。在此,衷心感谢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招标人: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32885
2016年5月26日
中标公告青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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