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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2016-010)”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委托,于2016年5月20日就“江门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2016-010)”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JH2016-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产生的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

王鸿杰、饶莉:采购人关于“江门市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现推荐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中筑律师事务所和江苏六典(上海)律师事务所参与“江门市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这三家律师事务所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其中: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9年成立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该所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一定经验,该所基础设施团队曾参与多项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合同文件起草和合同谈判,以及项目财务模型搭建和具体财务测算工作,在PPP、BOT、BT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上海中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以建设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为核心业务领域,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设计、工程总体策划、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为许多客户提供了法律服务。该所在PPP、BOT、BT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也有成功的案例,尤其能够深度研究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理论实务操作规程,对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事务具有独特见解,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设立于2002年,服务领域涉及民事、刑事、行政、金融等行业,具体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筑房地产、外商投资等,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该所目前多名律师担任昆山市人民政府及多个部委办局法律顾问,熟悉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在土地征用、房屋动迁、招商引资等流程中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拥有苏州外国语学校 PPP 项目、石安河景观带建筑物BOT项目等多个案例。于2014年成立了江苏六典(上海)律师事务所,专门承接总所相关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业务,成为主要从事PPP、BOT、BT等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法律咨询服务的机构,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第一批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1999年成立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在交通运输(轨道交通、有轨电车、隧道、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事业(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等)、片区开发、社会类项目(保障房、医院、养老、学校等)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的主要领域提供过众多咨询、法律服务。

该所基础设施团队为多个项目提供合同文件起草和合同谈判,以及项目财务模型搭建和具体财务测算服务,在PPP、BOT、BT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方面有实战经验和专业优势。

经我局研讨遴选,认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推荐该律师事务所参与“江门市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靖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0-11楼。

六、成交内容:江门高新区区域合作开发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金额: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人民币550000.00元,PPP模式为人民币750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16年5月20日,评审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评标室,评审委员会:李美芳、黄惠萍、皮达明。

八、评审意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推荐排名

1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第一候选人

2

江苏六典(上海)律师事务所

第二候选人

3

上海中筑律师事务所

第三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政府大院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61905

(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0716

传真:0750-3880726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磋商文件

     

 

 

发布人: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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