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汤河、卫河水体达标方案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编号:JLDZB-HB-1611-CG | 批复编号:2016年122号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计划完工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采购预算(元):786000 | 保证金(元): 15000 |
采购单位:鹤壁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夏先生 1883922671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原女士1366392791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水体达标方案。本项目不分包。(详见谈判文件) | |
采购内容:鹤壁市汤河、卫河水质达标方案,,以当地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源-流-汇-控的整治思路,以点-线-面-管为抓手,系统治理,多元共治,以汤河、卫河水质达标为核心,围绕“调结构优布局”、“控源减排”、“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监管与强化管理”等五大任务措施,通过分布实施最终实现鹤壁市汤河耿寺断面、卫河浚县王湾断面能够稳定达到“十三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要求。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9号19号楼四层 成交金额:大写: 叁拾叁万元整 小写:330000元 | |
评审时间:2016年 5月 2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 | |
评审小组成员:王万营、芦亚雷、夏剑锋 | |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1.4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