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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110/35/10kV电站数字仿真实验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5 23: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州大学110/35/10kV电站数字仿真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GC-J-2016-030
3、采购人名称: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项目负责人:福州大学
    联系电话:0591-22866491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负责人:
杨淑芬
 
    联系电话:
13306937247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7日
6、定标日期:2016年05月25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合肥金永电气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报价资格的第3.1.4、3.1.5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 北京奇凡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谈判小组评议,北京奇凡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报价资格的第3.1.4、3.1.5、3.1.7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经谈判小组评议,上海飞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长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时数据软件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上海飞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长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时数据软件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7.3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谈判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中标(成交)情况:
详见下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型号
11110/35/10kV电站数字仿真实验系统1190000.00190000.00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软件提供12个月免费升级服务及终身的免费维护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的专门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工作时间将即时响应。即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用户方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飞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
中标(成交)金额:  190000.00
9、评标委员会名单
     采购人代表:
江新琴
    评审专家:
连纯华,胡锦丽
10、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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