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夹津口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公川村、韵沟村路灯项目结果公告
巩义市夹津口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公川村、韵沟村路灯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夹津口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公川村、韵沟村路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公川村、韵沟村路灯项目
谈判编号:LHSG2016-1815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公川村、韵沟村;
建设规模:约120盏LED太阳能路灯;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5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5月25日
谈判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11会议室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省宏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万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 乔先生
电话:0371-64228304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