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三川镇2016年森林抚育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栾川县三川镇2016年森林抚育工程评标工作,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栾川县三川镇2016年森林抚育工程
招标编号:INV-2016-029(L)号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5楼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建平(主任) 王艳丽 孙秀娟 刘腾义 杨乐毅
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君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战科虫草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0.00元/亩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圣果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83.6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峪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85.00元/亩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潭头镇强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同富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7.00元/亩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宏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秦通种养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2.80元/亩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宏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70.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丽景花木种植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3.00元/亩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仁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8.00元/亩
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三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9.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盛翔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1.00元/亩
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依山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3.3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富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6.30元/亩
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仁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3.3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富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5.00元/亩
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鸿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3.3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5.00元/亩
十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仁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8.00元/亩
十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陶湾镇林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3.6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潭头镇宏升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8.40元/亩
十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富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6.00元/亩
十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富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46.50元/亩
十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富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7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永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78.00元/亩
十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瑞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旭瑞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5.00元/亩
十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狮子庙镇丰仓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4.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旭瑞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5.00元/亩
十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鸿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狮子庙镇丰仓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69.00元/亩
十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新伟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4.2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栩瑞农林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7.00元/亩
二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栾川县新伟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5.00元/亩
第二中标候选人:栾川县圣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156.00元/亩
招 标 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三川镇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5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8892577
本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人表示感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