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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后勤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废标公告-FJGC-J-2016-QY032-2

作者: 发布于:2016-05-23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后勤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GC-J-2016-QY032-2

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直属支队后勤处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55

   联系方式:0591-6333203222136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谈判公告日期:[2016年5月17][2016520]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523](项目编号:FJGC-J-2016-QY032-2)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陈股长  

电话:0591-6333203222136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符合报价资格第3.1.2条款、3.1.3条款、3.1.4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经谈判小组评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报价资格的第3.1.2条款、第3.1.4条款、第3.1.5条款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评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资格性不合格,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经谈判小组评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谈判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9、评标结果:

9.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谈判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竞争性谈判程序终止,本项目废标。

9.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谈判小组成员:麻明建、凌峰、余累(招标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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