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成都平原温江边界层观测站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的委托,就成都平原温江边界层观测站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0702-1641CITC6154(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02-1641CITC6154(2)

项目名称:成都平原温江边界层观测站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方式:028-81133669、81133425、83199236、83199356、8319953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光华村街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028-678979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用于成都平原温江边界层观测站设备更新。

简要技术要求:

 A包(近地层梯度观测系统)

实时测量近地层25米范围内不同高度处(1、2、4、8、20m)的大气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及地下不同深度处(0/5/10/20/40/80/160cm)土壤温度、湿度、热流量,地表降水(含固态降水)、大气压力等气象要素。(土壤观测场与观测铁塔间距离经约10米,不超过15米)

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以在现场不借助外部设备检查设备系统运行状况;具有足够的数据存储空间,可存储3-5月观测数据;也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下载观测数据等。

  B包(能量平衡观测系统)

实时高速测量、存储三维风、水汽及二氧化碳的浓度、环境温度与气压,同时测量近地层长、短波辐射收支、土壤热通量等基本参数及辅助参数,利用涡动相关原理在线计算感热通量、潜热通量、动量通量、水汽通量、二氧化碳通量以及地表能量平衡的其它物理量等。

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以在现场不借助外部设备检查设备系统运行状况;具有足够的数据存储空间,可存储3-5月观测数据;也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下载观测数据。

合同履行期: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0日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四川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703-7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晖 010-63348948 李小姐028-81133669、81133425、83199236、83199356、8319953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0日

中标日期:2016年05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1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A包:60.50万元 。B包:57.50万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A包:成都锦天联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包:成都锦天联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芳草东街76号4层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但德忠、韩丽萍、周冬梅、林才寿、陈文明、王顺久、赵兴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A包:低温型数据采集器等;B包:低温型数据采集器等。

规格型号:A包:HY-CR3000等;B包:HY-CR3000等。

数量:1套。

单价:A包:34000元;B包:34000元。

服务要求:1、   该观测系统的购买、安装、调试及工作环境建设,实行供货人(乙方)整体负责制,供货人在报价中必须考虑全部费用,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甲方)仅在建设完成后派员到设备运行地参加培训、验收及办理交接手续。

2、 仪器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提供仪器的非人为损坏进行免费维修;对由于仪器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进行免费更换;若仪器存在整体质量问题或投入运行后不正常时间达到1/3,乙方要负责整体更换或退货。

3、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若需要现场服务5日内必须到达现场。对于设备出现的较大问题,在不涉及国外采购的情况下,解决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日。

4、 质保期外,乙方应保证备品备件的及时供应,并以成本价格向用户提供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质保期外,在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按照质保期内要求提供服务。

5、 设备生命周期内,软件免费更新。

6、 对于辅助设施系统,还须满足:(1)中标方中标后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做出具体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2)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条件非常复杂,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有防雷资质的单位实施,相关资质材料必须提交甲方留存。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