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目湾信号灯一批的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9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目湾信号灯一批的采购结果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5-1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目湾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6XSZFCG103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目湾电子警察设备 | ||||||||||||
三、公告日期: | 2016年04月2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6年05月19日 | ||||||||||||
五、中标内容: |
采购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大徐新凉亭/13506688558 中标供应商: 宁波力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金辉西路77号 评委会名单:顾荣安、周伟敏、俞海波、贾东生、刘爱钦、钱军、钱东富 | ||||||||||||
六、采购文件: | 103G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信号灯(修改)_2016519172612.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3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敏霞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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