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第六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变更说明
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047号
二、评标结果变更原因说明
永城市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5月12日进行了开标和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但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其他利害关系人检举该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尹鹏博有在建工程,经永城市水利进行认真核实,尹鹏博确实存在在建工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故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现拟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昊森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
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媒体: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变更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5171685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0—2713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0--2295126 15537015951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