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法院磁窑人民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宁阳县人民法院磁窑人民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1. 项目编号:SDTANY2016-0059-00
2. 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法院磁窑人民法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 预算控制价:43.4万元
4. 采购人:宁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阳县城东文化街以北、清风路以西
责任人:李常树
电话/传真:0538-5621002
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话/传真:0538-8669079
6. 供应商竞价明细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 (万元) | 最终报价 (万元) |
1 | 山东亿维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43.16 | 41.5 |
2 | 山东京友电子有限公司 | 42.09 | / |
3 |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43.38 | 41.9 |
4 | 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 | 43.354 | 40.9 |
5 | 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3 | / |
7. 无效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无效依据(谈判文件条款) |
1 | 山东京友电子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根据谈判文件第22页2.4.1.1 “上述证明材料中第1-7项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届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其报价无效。”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
2 | 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中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根据谈判文件第59页“本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
8.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众志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0.9万元
注册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1110号泰山科技创业城
9. 谈判日期:2016年5月13日
10. 公告日期: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
11.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路则银、刘杰、王玉来
12. 附件:成交清单电子版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