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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64鹤峰县杨坪至铁炉公路大典河街道段(K0+000-K1+066.875)改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464鹤峰县杨坪至铁炉公路大典河街道段(K0+000-K1+066.875   改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GHFZB2016-002

一、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S464鹤峰县杨坪至铁炉公路大典河街道段(K0+000-K1+066.875)改建工程已由鹤峰县财采计【2016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大典村,分为三段。

第一段工程起点位于鹤峰县走马至大典县乡道终点与S464省道交汇处,止点至S464省道大典至铁炉段K25+360。都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前段桩号为K0+000-K0+545段,路基宽8.5米,车行道宽7.0米,两侧各设0.75米路肩带。后段桩号为K0+545-K1+066.875段,路基宽11.0米,车行道宽7.0米,两边各设2.0米土路肩。其中K1+045.713-K1+066.875车行道7.0米,路肩之间渐变顺接。

第二段为鹤峰县走马至大典县乡道路基工程K15+000-K15+749段浆砌仰斜式路堤墙、护肩、片石混凝土挡墙及涵洞。其中,片石混凝土挡墙共计1529.18?,浆砌片石挡土墙共计2847.69?,护肩共计23.23?,涵洞共计38.43m

第三段为S464省道鹤峰县杨坪至铁炉段改建工程K15+635-K15+710段,浆砌片石挡土墙1316.7?,利用填方3017.0?,路面长75米,宽7.5

    招标于2016329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鹤峰县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16513日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5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工程名称:S464鹤峰县杨坪至铁炉公路大典河街道段(K0+000-K1+066.875)改建工程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鹤峰县公路段路桥建安公司

恩施州合力路桥有限公司

宣恩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8970038

8985017  

8990002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投标人资质证书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注册编号

姓名:田国军

职业资格及等级:二级建造师

专业:公路

注册编号: 242000800473

姓名:王耀武

职业资格及等级:二级建造师

专业:公路

注册编号:鄂24213143442

姓名:朱慧芳

职业资格及等级:二级建造师

专业:公路

注册编号:鄂2420910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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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坉堡乡垮岩湾至蒲家垭公路通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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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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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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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标情况

准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的评审,没有废标单位。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5131430分至20165181730分(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人:鹤峰县公路建设管理所

    址:湖北省鹤峰县九峰大道13 

人:张先生

    话:1378990554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车站路22

联系人:官文权

话:15971626077

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九峰大道13

联系人:郑平华

电话(传真):1527225969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地址: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传真):189501691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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