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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15: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国安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 人:国家外汇管理局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联系方式:010-68402201

二、  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

三、  项目编号:XXDY2015003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  成交供应商:北京国安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甲1国际交流与研发中心大楼东楼14层、15

成交金额47万元

六、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机房综合布线工程

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叶年发、车文富、王东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     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项目

二、   项目编号:XXDY2015003

三、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公司的要求,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或贰级以上。

2需提供2个二年以内的同类型的成功案例。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三)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

100万元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五、采购程序

(一)谈判内容

本项目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书约定事项。

(二)采购流程

1、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

2、谈判小组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要求,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合同签订

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应答及供应商书面承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并按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中标后不得有任何额外费用要求。

七、评定成交标准

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候选人中,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及分项报价清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

5、报价货物及服务技术偏离表;

(三)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九、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前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于2015521930前抵达华融大厦(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区)21号会议室。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供应商须于201552614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华融大厦(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区)21号会议室,在截至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518

 

 


1.    背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生产中心共有1号、2号和3号机房,承担全部外汇业务生产系统和测试系统的运行工作。随着外汇业务系统规模逐年壮大,生产中心1号和2号机房的原有SAN存储网络布线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3号机房的玻璃墙隔断对空调回风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保障生产中心安全、稳定运行,外汇局决定对上述机房的综合布线系统进行调整。

2.    机房情况及布线基本需求

1号机房:共有71个机柜,原有走线方式为地板下走线,现需要全部新建机柜上方走线桥架;共有34个设备机柜需要调整SAN存储网络布线;单独布置2SAN光纤线缆汇聚配线柜。1号机房34个待调整机柜中,12个机柜需要各新增1个光纤箱,每个光纤箱熔接32芯室内万兆多模光纤;其余机柜各新增1个光纤箱,每个光纤箱熔接24芯室内万兆多模光纤。

2号机房:原有走线方式为机柜上方走线,现需要将1号机房与2号机房桥架接通;22个机柜需要调整SAN存储网络布线,所有机柜新增1个光纤箱,每个光纤箱熔接24芯室内万兆多模光纤; 2号机房内所有设备机柜线缆全部连接至1号机房内2个线缆配线柜。

3号机房:需将现有玻璃墙隔断拆除(现高2.46米,总宽8.40米),新建1.8米高的玻璃墙隔断。

项目投标前,外汇局将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

3.    项目任务

为完成外汇局机房综合布线调整工作,集成商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充分理解外汇局需求,在不被动停机、关键设备不移位的前提下,制定科学的设计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保证新建布线系统满足A类数据中心机房相关要求;

2)提供项目所需产品:线缆、桥架、线缆终端配线架、终端接线箱、接线模块、标识条、光纤线、网络跳线(六类)、玻璃墙等;

3)完成桥架安装、缆线布放及端接工作;

4)对所有安装完的线缆、连接器、设备进行链路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5)负责业务系统接入工作及接入后的连通性验证工作;

6)外汇局业务系统接入新布线系统后,拆除原有旧线和线槽等;

7)对所有安装完毕的线缆规范绑线,并对线缆及设备加贴标识

8)拆除现有玻璃墙隔断,新建1.8米高的玻璃墙隔断,迁移并保证原门禁系统迁移可用。

4.    产品技术规格要求

集成商需选择满足技术要求的综合布线材料产品,均应为国产知名品牌。集成商方案中使用的产品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且提供品牌型号标志、明显的识别标志、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技术规格性能保证、出厂证明及生产序号等。

4.1.  光纤系统

本系统主干数据要求采用多模光纤的连接方法。主干网络带宽要达到10G,要求采用IEEE802·3ae标准组织制定多模光纤系统(OM3类型),要求在850nm窗口处带宽为2000MHz850nm以上,在850nm处可以支持10G以太网速率达300及支持1000Base-SX1000距离。

多模光纤线缆应符合下述要求:

支持从 101001000MbpS及万兆位以太网的应用。

光纤芯径:50/125um多模光缆。

光纤系统应符合TIAEIA-568CIS011801标准,并符合数据中心布线标准。

所用材料还必须符合IEC对抗拉力、压力和拉力的承受标准,具有OFNR级,采用低烟无卤(LSZH)防火外皮

4.2.  六类屏蔽双绞线电缆

类型:六类F/UTP电缆。

芯线规格:23 AWG实芯裸铜导体,内部须采用LANSurpass十字骨架分隔结构以减少线对信号传输干扰和增加物理机械抗性,满足IEC332-1标准。

芯线对数:4对,每芯带有彩色护套。

低烟无卤 (LSZH)外皮。

线缆外皮阻燃性能符合IEC 60332-1IEC 60332-2(垂直燃烧测试)标准要求,烟雾释放符合IEC 60754-2(卤素酸气浓度测试)和IEC 60134-2(烟密度测试)标准要求。

标准:TIA/EIA 568B,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带宽:≥250 MHz

特性阻抗:100Ω。

4.3.  光纤配线架

规格:12芯、24芯、48芯,模块化结构,1U机架式,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光纤的盘绕、固定和接续。

可配LC/ST/SC/MTRJ/MPO等光纤耦合器组,耦合器组安装方便,直接插入即可安装。

标准:TIA/EIA 568B

4.4.  六类屏蔽配线架

规格:24RJ45嵌入式模块化结构。

每个端口模块可单独拆卸,方便端接和安装。

机架式19英寸安装,可兼容其他类型模块

4.5.  RJ45模块

接线方式:T568B/568A

RJ-45插座接触针:接触点须覆有纳米镀金层以防止金属铜氧化。

最小绝缘阻抗:500MΩ;最大接点阻抗:20mΩ;额定电流:1.5A

支持45度、90度安装方式;采用专用打线工具。

屏蔽模块端接盖为全金属LANSurpass全金属结构并具有活动松紧装置,能对电缆外皮进行紧固并对后端电缆提供全面的支撑与保护。

RJ-45插座:保证至少750次插接。

4.6.  玻璃墙隔断

规格:1.8m高,单层12mm厚钢化玻璃,框架与原有一致。

保证门禁系统可用。

5.    服务内容要求

1)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

集成商应根据外汇局需求、方案要求及技术规格要求,提交综合布线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接受外汇局审核。

2)方案实施及验收测试

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集成商负责完成方案的实施工作。在实施完成后,集成商负责验收环节的性能测试。

所有线缆须作百分百的测试,测试应按TIA/EIA 568B标准进行。测试完成后,集成商提交测试报告,测试“未通过”的项目须整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集成商负责。测试报告都应签字、标明日期,然后提交审核。测试结果应以文字和电子文件提交。

3)测试通过后,集成商负责完成外汇局业务系统接入工作,包括服务器、小型机、SAN交换机、存储等的接入。接入工作所需光纤线及相关费用由集成商负责。

4)集成商负责外汇局业务系统接入后的连通性验证工作。

5)接入工作完成后,集成商负责拆除原有旧线、线槽及3号机房玻璃墙。

6)拆除现有玻璃墙隔断,新建1.8米高的玻璃墙隔断,保证原门禁系统迁移可用;

7)集成商负责对所有安装完毕的线缆进行规范绑线,并对线缆及设备加贴标签。标签机、标签纸、绑线工作等由集成商负责。

6.    服务质量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特对本项目的集成商作出如下要求。

1)服务队伍要求

集成商应为本项目组建专门项目组,该项目组中须有至少1名具有五年以上综合布线经验,并有数据中心(机房)规划设计工程师认证。集成商须提供项目组中技术人员名单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2)实施时间要求

集成商应在签订合同后的9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项目终验前,集成商需为外汇局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对于重大故障,要求集成商工程师在接到问题报告后20分钟内提供电话响应或在线支持服务,并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一般故障,要求集成商工程师在接到问题报告后20分钟内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外汇局要求和实际情况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4)文档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性的布线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方案中应对不被动停机、关键设备不移位的需求进行重点应答;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测试方案,详细说明测试方法、测试工具及其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指标范围。

施工完成后,集成商需要提供本次综合布线系统竣工图、弱电线缆及光纤测试报告、《机房位置图》、《总配线区及列头柜配线架分布图》以及其他用于维护的文档。

5)项目管理要求

集成商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集成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实施队伍的名单及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前不得更换相关人员。

6)质量管理要求

集成商应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服务质量管理及监控具体措施,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做出明确可量化的承诺。

7.    验收要求

1)初验

初验合格标准:集成商完成综合布线调整工作;所有线缆和端口百分百测试合格;业务系统接入工作完成;原有旧线和线槽全部拆除;玻璃墙改造完成;标签和绑线合格;文档齐全。

初验合格后,签署《初验合格单》一式2份,并加盖集成商和外汇局双方的公章,双方各保留1份,视为初验通过。

2)终验

项目初验后,进入3个月的连续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合格可以进行终验。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条件需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已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资料和技术文档;

2)试运行时间满3个月;

3)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终验结束后,签署《终验合格单》一式2份,并加盖集成商和外汇局双方的公章,双方各保留1份,视为终验通过。

8.    集成商技术能力要求

集成商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

集成商提供2个二年以内的同类型的成功案例。案例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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