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棚及通廊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停车棚及通廊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停车棚及通廊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SWCG20160411G02。
四、采购预算:484776.83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细需求详见“十一、文件公示/下载”。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6年4月2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公示。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5月10日。
2.评审地点:汕尾市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成员:朱碧珊、叶甫良、彭丹页、吴小玉。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东粤晟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55.2 | 1 |
大埔县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40.09 | 2 |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37.13 | 3 |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粤晟建设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大埔县湖寮镇万川路103号3楼。
3.中标金额:475252.62元。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无。
十、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88585。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