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招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2847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7:57: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招标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2847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05月11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05月11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根据内财购【2014】752号文件第十一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竞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竞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竞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 6、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安装、维修保养能力。 7、投标人必须为合格设备制造商或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8、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9、投标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0、产品质量保证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11、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1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316955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7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592010100100029156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项目负责人: | 赵玉信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公开货物服务招标文件.doc | A | 2016年05月11日 | 720,000.00 | 呼和浩特市益心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亮广场C座1624 | | | 中标标的信息 | 脉动真空灭菌器(含电热蒸汽发生器) | MAST-H-1500 |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 2 | 360,000.00 | 720,000.0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宝琦 武润生 张挥 韩丽莎 于革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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