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及天龙湖综合开发PPP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及天龙湖综合开发PPP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夏邑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委托,就夏邑县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及天龙湖综合开发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评标结束后,夏邑县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公开招标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谈判,并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鹿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率先达成一致,即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鹿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本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6)023号
二、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及天龙湖综合开发PPP项目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商丘市巴黎时尚酒店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孙共明 张学林 李飞 韩敬涛李秀丽 朱俊道 葛恒
四、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鹿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利润率8% 年运营收入45万/年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夏邑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81520966
集中采购机构: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6215819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夏邑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或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