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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鼎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014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10: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点击下载]2014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项目(宛城区鼎吉合作社)结果公示

2014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项目(宛城区鼎吉合作社)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4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项目(宛城区鼎吉合作社)

二、项目编号WJJS[2015]GK061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55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529

评标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陆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贰元零角柒分(¥612302.07元)

项目经理:顾凯          注册编号:豫141101008589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陆拾贰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伍角叁分(¥622585.53  

项目经理: 范东风        注册编号:豫241091225818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陆拾叁万零伍佰伍拾肆元贰角零分(¥630554.20元)

项目经理:周庆桂          注册编号:豫241060910076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3日。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鼎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袁先生   138389661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0377-6363 3999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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