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通过投资建设一体化的方式进行建设,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投资建设人,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编号:巩城建谈判【2016】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建设内容: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约为7.3亿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5月9日
谈判地点:巩义市格兰大酒店10楼第二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常占卿、闫鹏武、苏志克、钟兆杰、刘海峰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办人)
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六、本次谈判联系人:
采购人: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与园丁街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53656603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人表示感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