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2016-CZ0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5〕21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衣箱、提箱及类似容器共220套。
四、开标评审日期及地点:
开标评审日期:2016年02月18日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六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五、评标小组名单:马国锋、张涛、张乃明
六、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郑州市耀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黄岗寺村北街166号
七、成交金额:贰拾万零玖仟元整(¥209000元)
八、公示媒体: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示日期:2016年2月18月—2月26日(不少于3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9-6336970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银城商务港5楼D座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379-63346666 18639286186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Y-0607
电子邮箱: zhhzxgs@163.com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书面质疑,或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议质疑不成立的,本公示即为中标公告。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