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池山南广场维护及物业管理项目(QXCG2016F017)中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天池山南广场维护及物业管理项目(QXCG2016F017)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6F0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6F017
项目名称:天池山南广场维护及物业管理项目(QXCG2016F017)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771-610096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3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龙钧0771- 47801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池山南广场维护及物业管理(QXCG2016F017)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天池山南广场维护及物业管理
- 项目编号:QXCG2016F017
-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
四、定标日期:2016年5月6日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七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广西晨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72317.92元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周薏、彭越、苏明、钟玉标、黄春燕
八、采购单位: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771-5672768 FAX:0771-567276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 8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工0771-61009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1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5月0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广西晨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72317.92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薏、彭越、苏明、钟玉标、黄春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广西晨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72317.92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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