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广场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广场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广场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点击下载]
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广场修复工程
采购编号:LHSG2016-179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
建设规模:夹津口镇铁石河社区广场的修复等;
工期要求:3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6年4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5月5日
谈判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人员名单:席春安、刘秀红、张永辉
五、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东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荣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228304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单位表示感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