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监狱干警食堂托管和承包项目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23: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 | 福州监狱干警食堂托管和承包项目 | ||||||||||||||
2、项目编号: | FJFR-G-2015-140-1 |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福州监狱 |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 ||||||||||||||
项目负责人: | 宋晓平 | ||||||||||||||
联系电话: | 13850117883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楼 | ||||||||||||||
项目负责人: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591-86215533 |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04月14日 | ||||||||||||||
6、定标日期: | 2016年05月05日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广州市蓝波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福州龙之湾大酒楼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上海颐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厦门市和兴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与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 ||||||||||||||
8、中标(成交)情况: |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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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标委员会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唐大成、鄢小军 | ||||||||||||||
评审专家: | 张允赏,陈秋华,陈京,陈炳丁,林兆虎 | ||||||||||||||
10、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2016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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