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第一中学校园监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沂水县第一中学校园监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第一中学 地址:沂水县龙家圈镇一中路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884872163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张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第一中学校园监控项目 项目编号:2016-HCZBLY-006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80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为1个包,计划采购校园监控系统及拼接屏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5、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时须一次性递交符合本招标公告标准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10:00 。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 2、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第一中学校园监控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徐工 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2016年5月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