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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5: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0658-1501SZTCG050)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消防改造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1.2、数量:1项。

1.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1、2015年5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登载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地址:

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297e55e84ce16ef7014d1dc79d1e56a2.html)

  三、评审信息

  3.1、日期:2015年5月27日。

  3.2、地点: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室。

  3.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江红月。

  3.4、评审委员会成员:江红月、刘土强、康登镭、陈芳芳、邱旭铭。

四、结果

4.1、结果: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4.2、原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5.1、联系人:李幸男。

5.2、电话:0763-3382025。

5.3、传真:0763-3380185。

5.4、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六、采购人信息

6.1、联系人:朱先生。

6.2、电话:0763-3866613。

6.3、传真:0763-3866613。

6.4、地址:清远市新城10号区连江路。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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