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会议室桌椅等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会议室桌椅等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采购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5〕1584号 | 评审日期: | 2015年05月15日 | 公示日期: | 2015年05月26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2)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标志”(十环)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质量环保产品”认证。(3)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 经办人名称: | 沈晓燕 | 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市委家具.zip | A | 2015年05月15日 | 1,558,970.00 | 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东升镇利生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大利围” | | B | 2015年05月15日 | 2,881,355.00 | 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东升镇同茂工业园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庆梅 徐文军 闫炳文 杜淑金 于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