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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成交公告(批复编号:[政采(工)2015091)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08: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的委托,就“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5-J2-0063-Z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5-J2-0063-ZC

项目名称: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联系人:杜霞

联系方式:0779-2038244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合浦县防汛抗旱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工 0779-726961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霞0779-2038244

 

四、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5月20日

成交日期:2015年05月2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博白县博白镇人民中路17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玖仟壹佰柒拾壹元整(¥1909171.00元)(其中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水毁修复工程为¥677230.00元、合浦县沙岗镇北域闸内引堤水毁修复工程为¥473036.00元、合浦县西场镇亚乪沙咀水门排水口堤段水毁修复工程为¥282646.00元、合浦县党江镇木案鲤鱼插堤段水毁修复工程为¥476259.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艳昌、蔡卫平、赖康荣

 

五、其它补充事宜

依据合浦县财政局“关于水利工程(石湾镇等四宗河堤水毁修复工程)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批复[政采(工)2015091]”要求,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5月25日就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合浦县防汛抗旱办公室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9-726961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楼B室

联系人:杜霞     联系电话:0779-2038244

二、项目名称: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5-J2-0063-ZC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博白县博白镇人民中路17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玖仟壹佰柒拾壹元整(¥1909171.00元)(其中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水毁修复工程为¥677230.00元、合浦县沙岗镇北域闸内引堤水毁修复工程为¥473036.00元、合浦县西场镇亚乪沙咀水门排水口堤段水毁修复工程为¥282646.00元、合浦县党江镇木案鲤鱼插堤段水毁修复工程为¥476259.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项目经理、质量标准、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证书注册编号

质量标准

工期

1

合浦县2014年中央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合浦县石湾镇垌心河堤等4宗水毁修复工程

蒙宏以

桂245131331538

合格

60日历天

    五、谈判小组名单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艳昌、蔡卫平、赖康荣(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成员)

评审(谈判)日期:2015年5月25日

        评审(谈判)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定海中路御珠广场D栋1702号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公告期: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

成交公告期: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3日

   七、公告说明: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79-2038244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0779-7201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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