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佛子镇人民政府灵山县佛子镇六槐至东乡小桥水毁改造工程流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2: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佛子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灵山县佛子镇六槐至东乡小桥水毁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168)号 )组 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168)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佛子镇六槐至东乡小桥水毁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777-642706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佛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佛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定国 1397776788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工 0777-6427067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广西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灵山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导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招标项目作流标处理。
五、定标日期:2015年04月08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