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高产创建物化补贴(玉米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扶采(询价)20150307号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高产创建物化补贴(玉米有机肥)采购项目,2015年4月3日询价小组通过对询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长春孙老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人民币169000.00元。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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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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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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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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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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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孙老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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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大坡镇大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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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440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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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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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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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8-50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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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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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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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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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8-5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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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
成交货物信息
玉米有机肥100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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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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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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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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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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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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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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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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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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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
2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48
|
合格
|
|
3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6
|
合格
|
|
4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50
|
8
|
合格
|
|
5
|
总隔(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3
|
合格
|
|
6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150
|
5
|
合格
|
|
7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15
|
3
|
合格
|
|
8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1
|
合格
|
|
9
|
酸碱度(pH)
|
5.5~8.5
|
6.2
|
合格
|
|
10
|
外观
|
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
褐色粒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均匀
|
合格
|
|
11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3
|
合格
|
|
12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100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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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记录
四、询价通知书
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粮油高产创建物化补贴(玉米有机肥)
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项目编号:扶采(询价)20150307号
采购单位: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7日
评审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采购人确认:
扶余市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公司:
地址:
您公司被我中心在此次政府采购中确定为询价供应商,望贵公司接到《扶余市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之后,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到我中心,谢谢合作!
经扶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高产创建物化补贴(玉米有机肥)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集中采购,采购编号为扶采(询价)20150307号。
1、采购内容:玉米有机肥100吨
2、采购项目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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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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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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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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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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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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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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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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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6.0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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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48
|
合格
|
|
3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6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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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
≤50
|
8
|
合格
|
|
5
|
总隔(Cd)(以烘干基计),mg/kg
|
≤3
|
3
|
合格
|
|
6
|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
≤150
|
5
|
合格
|
|
7
|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
≤15
|
3
|
合格
|
|
8
|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
≤2
|
1
|
合格
|
|
9
|
酸碱度(pH)
|
5.5~8.5
|
6.2
|
合格
|
|
10
|
外观
|
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
褐色粒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均匀
|
合格
|
|
11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3
|
合格
|
|
12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100
|
合格
|
|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7.00万元
5、对询价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正规厂家生产,品牌肥;
(3)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实力雄厚,有抵御相关风险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
(5)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4月3日13时30分,提交地点为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相应文件将被拒绝。
7、付款方式为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表;
(2)资质证明文件;
(3)交付使用时间承诺书;
(4)质量保证承诺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做出评审,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果将在扶余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扶余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签订地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扶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高产创建物化补贴(玉米有机肥)采购项目,经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扶采(询价)20150307号询价通知书进行集中采购,询价小组就本次所采购货物向采购人和专家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通过询价小组认真评审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采购内容:
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采购要求: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方,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 :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
6、财政付款:需方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扶余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等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扶余市政府采购办在收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的100%支付给供方。
7、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扶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供方: 见证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盖章 盖章 盖章
附件2:
货物报价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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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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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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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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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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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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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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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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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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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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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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