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凌云县镇洪职校后安置地回填平整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于2015年3月27日就凌云县镇洪职校后安置地回填平整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竞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镇洪职校后安置地回填平整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88-DS03;
三、竞标公告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
四、截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五、成交公告时间:2015年3月 31日至2015年4月9日(共七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为:广西桂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捌佰玖拾玖元柒角捌分(¥266899.78),中标工期:2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莫大飞;
成交候选人为:广西嘉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捌角贰分(¥267365.82),中标工期:2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 黄琨杰;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黄爱菊、黄剑明、黄涤新。
八、建设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76-2802188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0776-7618359
十一、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 0776-2933888 联系人:阳 工 电话:0776-280218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人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必须为原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7)请暑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二、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gxdszj.com)。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