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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30 15: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于2015年3月26日进行了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经评审委员会按谈判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

项目编号:0809-1541FSD3A102

 

成交单位:佛山市强劲拖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的车辆保管费和车辆拖车费,将严格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高于政府物价部门限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2、路政治超押车费及72小时内的保管费:¥280元/台。本项费用包括路政治超执法现场的拍照取证、相应的人力和设备投入、押车及72小时内的保管费用。

3、车位租赁费用:¥15000 元/月。本项费用包括10个6轴大型货车车位的租赁费用(根据市场物价收费标准,一台车辆的停车费用上限为¥50元/天,10个车位的停车费用为500元/天,按30天计算)。

4、路政治超涉案车辆在保管场停留时间超出72小时后,超时部分的保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车主或当事人收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车辆保管收费标准执行;

5、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拖车服务收费详见下表。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的拖车服务收费标准

车货总重

收费基准(不因距离而调整)

折扣率

收费标准(不因距离而调整)

车货总重在55吨(不含)-70吨(含)时

¥1620元/辆

100.00%

¥1620元/辆

车货总重在70吨(不含)-100吨(含)时

¥1800元/辆

¥1800元/辆

车货总重在100吨(不含)以上时

¥2000元/辆

¥2000元/辆

注:供应商的收费标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拖车服务收费基准×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率

 

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吴剑仙(采购人代表)孙明雷晓平

 

采购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32121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我公司对所有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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