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成交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于2015年3月26日进行了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经评审委员会按谈判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区交通违法车辆拖车和保管2015年至2017年资格标
项目编号:0809-1541FSD3A102
成交单位:佛山市强劲拖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的车辆保管费和车辆拖车费,将严格按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高于政府物价部门限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2、路政治超押车费及72小时内的保管费:¥280元/台。本项费用包括路政治超执法现场的拍照取证、相应的人力和设备投入、押车及72小时内的保管费用。 3、车位租赁费用:¥15000 元/月。本项费用包括10个6轴大型货车车位的租赁费用(根据市场物价收费标准,一台车辆的停车费用上限为¥50元/天,10个车位的停车费用为500元/天,按30天计算)。 4、路政治超涉案车辆在保管场停留时间超出72小时后,超时部分的保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车主或当事人收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车辆保管收费标准执行; 5、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拖车服务收费详见下表。 |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的拖车服务收费标准 | |||
车货总重 | 收费基准(不因距离而调整) | 折扣率 | 收费标准(不因距离而调整) |
车货总重在55吨(不含)-70吨(含)时 | ¥1620元/辆 | 100.00% | ¥1620元/辆 |
车货总重在70吨(不含)-100吨(含)时 | ¥1800元/辆 | ¥1800元/辆 | |
车货总重在100吨(不含)以上时 | ¥2000元/辆 | ¥2000元/辆 |
注:供应商的收费标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的拖车服务收费基准×成交供应商所报折扣率
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吴剑仙(采购人代表)、孙明、雷晓平
采购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32121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我公司对所有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