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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洲公安分局零星工程)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5 10: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受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16日就香洲公安分局零星工程(项目编号:44040120141224921SG,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41211]-2472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 购 人: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二、项目名称:香洲公安分局零星工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法:合理低价;

五、项目内容:香洲公安分局零星工程;

六、完工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具体项目视实际情况而定;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4年12月24日分别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01月16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三号开标室;

九、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  珠海市香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90.23% 项目负责人 陶辉

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90.23% 项目负责人 黄旭新

中标候选人  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90.08% 项目负责人 郭连生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梁丽蓉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幸文 

电话:8640994             办公电话:0756-2533799-8003

十一、异议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二、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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